关于三明市火灾危险告发投诉奖赏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维护消防设施、防备火灾、陈述火灾的责任。为调集广阔群众参加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危险,阻止和惩办消防安全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坚决防备和遏止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产生,结合三明实践,现公告如下:
1.人员密布场所的运用、经营区域在运用或经营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施工、作业的;
广阔市民可通过告发投诉电线”告发身边的消防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经消防救援组织核对事实,归于一般危险的,给予50块钱奖赏,归于严重火灾危险的,给予500块钱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