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施行。该规则在明确中小学教师可行使多种教育惩戒手段同时,也为惩戒权划出了“禁区”“红线”,同时赋予学生、家长申诉的权利,并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新学期伊始,惩戒规则能成为教师依规适度行使惩戒权的“底气”吗?学生与家长们能接受配合吗?规则能满足“小惩大诫”“因材施‘惩’”的目标吗?
“我和同学们一起根据规则有关内容,制定新的班规。这让班级管理更加有底气。”广州荔湾区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班主任李雅斯在惩戒规则实施首日已和学生一起进行了学习。
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莫晓璐说,规则实施首日,有同学上课吵闹,老师先是提醒劝阻,对仍不听劝阻的同学,老师增加他的作业。
“我觉得罚抄写,罚背书,罚做卫生,只要不是太多,是可接受的,不能接受的是打骂等体罚。”多名小学生和记者说,大多数同学认可规则确定的惩戒方式。
部分教师感觉进行教育惩戒时更有底气了。“以前有调皮的孩子,我们请家长协助管理,家长说让我们罚站,但学校又不允许。现在明确了规则。”一位小学五年级班主任对记者说。
同时,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对规则明令禁止“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身体伤害,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等“划红线”内容,大部分教师和中小学生均表赞同。
南塘大街小学六一班学生谭晓洛说,最担心因犯错被孤立,严禁“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这条规定让他放心了。
湖北小学家长张女士则表示,“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的规定比征求意见时“适当增加运动要求”更稳妥。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有规则做“靠山”,但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恐仍无法短期内完全消除。
平衡教师“合规惩戒”与学生“个体感受”难。记者正常采访发现,即使是认同惩戒规则的学生,对各类惩戒方式的个体感受差别很大:有初中生认为青春期越惩戒越叛逆,会适得其反;有小学生认为罚站一节课太重,罚抄多于一遍不可以,如果取消参加“春游”这样的集体活动太残忍;还有学生认为罚做特定公共区域卫生,如厕所,没有办法接受……
多名教师表示,学生个体感受差异大,拿捏惩戒“度”稍有不慎,对学生、教师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规则规定,为避免危险品入校,可翻看学生书包。但我担心一旦误判,会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李雅斯说。
平衡“合规惩戒”与“责任焦虑”难。“教育惩戒可能引发部分不可预见的情况,教师惩戒力度和处置方式如果把握不好,可能会引发家校矛盾,还可能对教师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广州沙面小学副校长黄宏杰说。
广东实验中学初中部教师楚云也表达了类似顾虑与困惑:合规惩戒行为如果引发了学生身心安全问题,教师是否要担责?“暂停或限制学生参加集体活动”若引起青春期学生叛逆或过激行为,教师该怎么样处理?
“有些学生心理十分脆弱,一旦惩戒后发生了自残、自杀、抑郁等情况,教师很难说清楚责任。”为多所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说,厘清惩戒行为责任的前提,是在教育惩戒中实现“过罚相当”,但当前“过”与“罚”是否相当却难以量化,这成为落实规则的一大难点。
平衡与家长教育方法的理念的分歧难。多名受访中小学校长表示,部分家长见不得自己孩子接受任何惩戒的“玻璃心”往往成为依法行使教育惩戒的重大障碍。
“对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等行为实施惩戒时,如果家长硬是不接受让孩子‘停课或停学’,惩戒如何落实?”楚云认为,“家校合作很重要,如果家长不配合,依法惩戒难免沦为‘空中楼阁’。”
多名教育工作者和专家强调,教育的目标始终是立德树人,即便惩戒也要尽量“小惩大诫”、因材施“惩”,这要求教师们不但要依规“好好管”,更要设法“管管好”。
“比如有学生出现不文明用语或行为,让他们背论语可能比简单罚站更有效;对于不同性格特点的学生,也应考虑采取不同的惩戒方式。”李雅斯认为,合规是前提,最适合的惩戒方式仍需要教师根据日常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探索。
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陈先哲建议,要对广大教师群体进行普法教育和规则的学习教育,提升相关培训效能,全面增强教师的专业能力。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工作系博士后谈子敏表示,应建立教育惩戒权的监督、救济机制,如在学校中建立方便、简易的学生投诉通道,利于学生维权;明确惩戒权不当行使给学生造成侵害时的法律救济途径;对于教师依规行使惩戒权而遭受处罚的情况,也应建立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
学生犯错,老师怎么样去使用手中“戒尺”?,◆ 设置专门教育场所隔离反省或者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征求意见稿还对家长责任提出要求,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对违规违纪、行为失范学生进行管束教育。
在大力推行师德考核的背景下,老师面对违纪的学生左右为难,不管,学生会调皮捣蛋、无法无天;管了,惩戒不当,很可能变为体罚或变相体罚,一些家长不依不饶,主管部门为了息事宁人会加重处罚。这导致许多老师“明哲保身”,陷入想管不敢管的困境。
戒尺并非教育的必备“法器”,没有戒尺也不可能影响到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这是无数事实上的结论,因此,戒尺仅仅是可有可无的教育辅助工具,在教育中,还是该讲究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