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着一手改装电表的“身手”,帮11户人家改电表赚外快。日前,丰州人黄某及7名用户犯偷盗罪被追查刑事责任。其间,黄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处罚金1.5万元;7名涉案的用户被判处5到6个月不等的拘役,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至3000元不等,判定于今天收效。
黄某48岁,18岁起就以修理电器维生,自己也运营着一家电器行,是名资深电工。
2012年头,黄某从网上了解到,经过改装电表的贴片电阻可以到达“省电”的意图。黄某修理电器二三十年,这招他一看就会。
同年5月,他来到一乡民家修理电器。“你会不会改电表?”乡民问他。得到黄某的必定答复后,乡民要求他帮助改装电表。
“刚开始我不容许,我知道偷电是违法的,但对方说出完事他们自己担任。”黄某说,他转念一想,觉得这样做才可以赚点外快,便容许了。趁着夜晚,黄某在该乡民的帮助下,帮其换上了阻值较大的贴片电阻,当天,他改装一个电表就挣了500元。
经过黄某改装后,电表“走”得慢了,该乡民每个月的用电量降了多半。同年12月,同村的黄某江听说了这个“好康”,就找来黄某,让他帮助改装了电表,之后,他家每月的电费果线元左右。后来,“名声”传开了,黄某改装电表的“生意”渐火。其间,他有意“歇业”,但惧怕被告发,就持续帮人改装。从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他共帮村里的11户人家改装了电表,共获利5600元。
2013年8月,泉州电力公司在丰州镇供电辖区进行智能电表普查时,发现有用户的电表存在反常,工作人员拆下电表查验,发现电表表壳铅封均有撬动痕迹,元器件有改动。2013年8月6日,因置疑丰州有乡民改动电表电压窃电,泉州电力公司员工小王报了警。
经公安机关侦办、电力公司查看,发现丰州镇黄某森等12户用户电压反常,黄某帮人改装电表盗电一事也就东窗事发。“这件事被发现后,我一向不敢回家。”黄某供述,直到上一年4月3日,在村干部劝说下他才投案自首。
经判定和查询,黄某森等用户的电表根本差错在-84%上下,窃电天数达650多天。
法院经审理后确定,黄某屡次帮别人改装电表施行偷盗,参加窃电总金额达6.4万余元;黄某森等7人经过雇请别人改装电表以偷盗电力动力,涉案数额达6700余元到上万元不等,均数额较大,遂作出如上判定。案发后,涉案用户补交了电费。
经办法官提示,市民切不可私自或请人帮助改装电表,窃电金额高于3000元的,将以偷盗罪追查刑事责任,低于3000元的也将给予行政处罚。(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周远红 谢希迎)